婚外情生下双胞胎 情夫拒付抚养费法不容
上帝特别眷顾,将龙凤胎菁菁和浩浩赐给了世间一对平凡的男女,对于孩子的父母来说,这本是莫大的一件人生幸事。但事与愿违,孩子的父、母亲之间却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分歧,最终孩子们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确认父子、女关系并承担抚养费用。2008年10月22日,经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法官倾情调解,孩子的父母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,孩子的抚养问题也终于有了着落。
山东籍女子华某是龙凤胎的母亲,因工作关系于2000年认识了该市某企业驻鲁办事处的销售代表梅某。2003年华某与前夫因脾性不合而协议离婚,梅某及时向她伸出了关爱之手。后双方感情逐渐升温,坠入爱河后不久便同居在一起。2007年初,华某怀孕,在华怀孕期间,梅某嘘寒问暖,精心照顾,并负责办妥了准生证等手续。2007年11月底,华某生下一双健康、可爱的孩子。可就在这时,华某与梅某之间的矛盾却逐渐升级。毕竟梅某是有家室的人,虽然梅某竭力隐瞒,可他在外和婚外异性相恋并生下孩子的事情终究是纸包不住火,还是被他所在的企业和家人陆续知道了。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和家庭重压下,曾经信誓旦旦的梅某退却了,当初的甜言蜜语也被抛于脑后,几经权衡,梅某最终选择了保全固有的家庭,自觉了断了与华某的婚外恋情,同时再不同意支付孩子任何费用也拒绝承认孩子系他所生。
失望之极的华某于2008年3月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菁菁和浩浩将梅某告上法庭,要求确认父子、女关系并承担抚养费用。
法院在审理过程中,梅某竟矢口否认其为孩子的父亲,案件一下子陷入了僵局。后该院委托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,结论为梅某与孩子之间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。
面对上述鉴定结论,承办法官有的放矢的对本案进行了调解,经过不懈的努力,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:孩子由华某抚养,梅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他们独立生活为止;本案的鉴定费用6000元由梅某承担。
华某和梅某这对昔日的恩爱情侣在拿到法院调解书时相视无语,经历了对簿公堂和唇枪舌战,他们已身心俱累。孩子尚如此年幼,而他们均已届不惑。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,但作为孩子的父母,他们肩上的责任还很重很重……
发布时间:2008-12-22 点击:877 <<< 回上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