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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事务

为筹办蛋糕公司 侵占原公司6万货款被公诉


被告人刘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,将原公司结款据为己有以筹办蛋糕公司,日前被公诉至朝阳法院。

    检察机关指控:2007年3月到5月间,被告人刘某在任北京圣金餐饮有限公司业务员期间,先后多次将从北京广播电视台、北京国安宾馆、北京恋上咖啡厅有限公司、北京东方瑞景迷你西点屋、北京葆婴餐饮有限公司结回的货款共计人民币6.29万元据为己有,用于筹办自己的蛋糕公司。后被告人被抓获归案,部分赃款已退赔。
    检察机关认为,被告人刘某作为公司企业工作人员,为牟取私利,利用职务之便,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,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故提请法院对其依法判处。
    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发布时间:2008-12-22  点击:1014  <<< 回上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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